7月6日,自贡市第三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代表大会在市司法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自贡市第二届理事会工作报告、第二届理事会财务收支报告和《自贡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章程》修改方案,选举产生了第三届理事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共18名。召开了第三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自贡市第三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会长邱雄;副会长梁亮庆(恐龙法律服务所主任)、李伟(长山法律服务所主任)、谢明扬(釜江法律服务所主任);聘请了余劲为自贡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秘书长。会上成立了自贡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党支部,支委委员由3名党员组成,并于近期开展工作。
我市现有基层法律服务所27家,执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127名(其中男性110人,女性17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116人,平均年龄55岁左右)。五年来,我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一直把乡镇、街道列为重要服务对象,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基层治理中的重要作用,针对基层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优质法律服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在群众心中的影响日渐扩大、地位日渐提高。五年来,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共代理案件10000余件(其中民事诉讼代理8500余件,行政诉讼代理20余件),办理非诉讼业务1500余件,法律顾问单位100余家(含村、社区法律顾问),接待法律咨询约25000余人次,代写法律文书5000余件次,参与公益法律服务活动1500余人次。
五年来,在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第二届理事会积极引导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牢固树立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信念,坚持以服务老工业城市转型升级为切入点,立足基层、扎根基层,发挥近民便民利民优势,为服务基层经济社会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代琼英代表市司法局到会祝贺并对新一届理事会提出殷切希望,要求基层法律服务行业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战略部署,增强全面依法治市法律服务的前瞻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为推动振兴发展、决胜全面小康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代琼英强调: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两规章,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协会以及各基层法律服务所要高度重视,结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精心组织、稳妥推进两规章学习贯彻工作,切实把修订后的两规章学习好、贯彻好、执行好。代琼英指出:随着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不断推进,基层法律服务仍将在一定时期发挥不可替代的补充作用,特别是在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基层法律服务队伍仍然是一支重要的工作力量。为此,我们一定要找准定位,要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为建设城乡一体繁荣幸福新自贡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