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后,政法系统第一次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24日在深圳召开。
会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发表讲话强调,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已经进入了系统性、整体性变革的新阶段。
这意味着司法体制改革逐步完成了从目标拉动、凝聚共识向目标共识双重驱动,从全面覆盖、重点突破向深度广度并重,从问题解决向体系构建的重大转变。
最大气磅礴的征程,源自改革,最令人振奋的变化,始于创新。站在历史的肩膀上沉淀着改革的基因,深圳,这个年轻城市再次成为改革的策源地——

一以贯之的决心
回忆过往,在司法改革的征程中,政法机关从没有把困难留给明天。
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司法体制改革的一系列战略延续性,都来自于这份立意高远的蓝图,司法体制改革的大幕由此揭开——

2014年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强调,要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社会主义特色符合司法规律的改革之路。
2015年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强调,要深入推进改革试点,为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符合司法规律的司法体制创造经验。
2016年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强调,要坚定不移推动司法责任制改革全面开展。
2017年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强调,要主动拥抱新一轮科技革命,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努力创造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司法文明。

|